| 简 介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自2001年11月份合并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精心指导下,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崇 勇同志团结带领全局一班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积极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国土资源,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曾多次获得部、省、市表彰奖励。
该局以组建就从整治行业投资环境入手,清理废止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和不利于宝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21份,减少行政审批7项,取消3项收费和7项报件资料;研究出台了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小城镇建设、统一征地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分别被市政府以市长令和市政府文件颁布实施;调查核实城郊农地征用补偿标准,降低征地费用;制定了西部地区最优惠的建设用地政策;将社会最为关注的土地使用证和采矿权证书发放工作转入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简化办事程序;工作人员坚持着装、持证、亮牌,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深受用地、采矿单位好评。
坚持把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作为全局工作的第一要务,按照“主动参与,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全程配合”的工作思路,全市共征用各类建设用地36宗,面积3558亩,补充耕地5000多亩,做到了占补平衡有余,保证了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实用住房等用地需要。加强地产和矿业权市场日常管理,合理处置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全市共办理土地交易手续146宗,抵押手续137宗,征收土地出让金1557.8万元。灵活处置37户企业土地资产,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和兼并,为国有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成立了专门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工作,已有三宗土地实施了拍卖和挂牌。其中,收购市区一亏损企业20亩,拍卖出了1230万元的高价,使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得到了解放,增强了管理经营和国土资源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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