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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地价评估所职能-
宝鸡市土地地价评估所经市编办1993年5月5日批准成立。属事业性质,科级单位,编制10人,隶属市国土局领导。
1、市区及各县基准地价的评估和更新;
2、涉及办理出让手续土地的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的评估;
3、新征用地以有偿方式供地的土地评估;
4、涉及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土地整理、课税、拍卖等土地评估;
5、凡划拨用地涉及如企业改制、兼并、破产、出租、抵押、拍卖等行为的土地评估;
6、划拨用地涉及司法,仲裁等土地评估;
7、参与本市上市公司或企业改制涉及画笔用地但需A级资质土地评估机构评估项目的
土地评估。
8、负责全市土地评估及分等定级技术协调与指导。
9、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能-
宝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二○○二年九月经宝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筹措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进行储备土地整理、负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工作。
-统一征地办公室职能-
1、在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下,具体办理市区的统一征地业务工作;
2、负责实施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的统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3、负责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拟定和整理工作;
4、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村组之间的问题;
5、负责对各县统一征地工作的业务指导;
6、协助市国土资源局督促检查建设单位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7、向用地单位和被征地村(组)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8、分析研究征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执法监察支队职能-
宝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是宝鸡市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专业队伍。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实施全市国土资源动态巡回检查工作和巡查责任制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国
土资源违法行为;
2、负责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现场勘察及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现场勘察及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有关法律文书的完善、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案件配合司法部门实施强制执行,及违法案件查处中涉及
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等;
5、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直接
负责人员的渎职、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规定提交行政处
分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6、负责全市土地、矿产问题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作好解答和调处。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处理上级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7、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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